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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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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福珍,女,成都市金牛区天回乡金华村人。2009年11月13日,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对一处“违章建筑”进行强拆,为了抗拒暴力拆迁保护自家三层楼房,在楼顶天台自焚。2009年11月29日晚11时许,医治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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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方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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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将自焚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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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通报称,今年4月13日,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就曾依法对胡昌明违法建筑实施拆除,“胡昌明、唐福珍纠集其亲属采取投掷汽油瓶和向执法人员泼洒汽油等方式暴力抗法,致使依法拆除行动被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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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焚定性“暴力抗法”经不起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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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金牛区地方政府把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是可笑的,因为这个定性等于是自己否定自己的执法能力!——为什么这样说?——很明显!我们姑且不涉及有关这幢建筑的任何争议,就算它是“违法建筑”、拆它有十足的理由、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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